您好,欢迎来到海堂法律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口头遗嘱在哪些情况下被认可?

口头遗嘱在哪些情况下被认可?

来源:海堂法律网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至少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内容应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遗嘱形式合法。同时,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将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规定。

法律分析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口头遗嘱才能够有效:

1.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3.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仍然活着,那么口头遗嘱将失效;

4.遗嘱内容应当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示;

5.遗嘱形式应当合法。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拓展延伸

口头遗嘱的见证要求是什么?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口头表达出自己死后希望由谁继承其财产的遗嘱。在口头遗嘱的见证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真实性,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继承人、遗嘱人、受遗赠人或者遗嘱见证人的关系均良好。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嘱见证人的近亲属。同时,遗嘱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在遗嘱每一页注明年、月、日。因此,口头遗嘱的见证要求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见证人与继承人、遗嘱人、受遗赠人或者遗嘱见证人的关系均良好。

结语

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有严格规定,包括必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内容应当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示、遗嘱形式应当合法等。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遗嘱人应该在危急情况下尽量寻求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Copyright © 2019- zhuinvh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