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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起诉离婚协议的不公,是否可行?

来源:海堂法律网


法律分析:一、重新起诉离婚协议的不公,是否可行?

不同意离婚,是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的。但原告一般会受到六个月的。根据相关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二、离婚协议能重新签吗

离婚协议在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双方已经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对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可以重新签订。对财产分割的问题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签订,条件如下:

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予以分割。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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