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嫌疑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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