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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管理方案 篇2

来源:海堂法律网


  为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

  1、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来确定教师日常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待遇调整和升职、

  降职、调职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新星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考核原则

  1、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绩效考核以行为模式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校区形象和个人综合素质的管理工具。

  3、不应由于有达到目标的压力而出现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

  第四条考核期

  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即每月1-31日为一个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考核方式

  以记分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指标

  1、教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考核指标的权重

  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权重由校部每年制订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工作行为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长将上月的'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即《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总分按比例计算,教务长评分占总分50%,教师测评占总分30%,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0%,以此标准计算该项评分总分。例如:某项总分7分,校区教务长打5分,总校长打3分,最后该项得分(5×70%+3×30%)=4.2分

  3、前台根据绩效考核表统计总分数,并在每月20日前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4、校长对人事行政部的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

  1、本绩效考核附带绩效工资,以(负50元——200元)为区间范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2、课堂教学部分为本方案核心内容,要求必须达到25分(该项总分35分)为及格,低于25分均为不及格。

  3、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及格,处以50元罚款;

  4、总分80-90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为及格,奖励50元;

  5、总分90-99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以上为良好,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6、满分100分,奖励绩效工资200元。

  7、分数必须达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别给予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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