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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

来源:海堂法律网


工伤期间的上班工资的计算是按照未工伤时的工资来计算的。具体而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因此工伤期间,员工的福利是不变的,应该跟原来一样,从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休养期间都有什么待遇

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原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如果受伤员工在工伤的医治期间则停发其工资,改为按照每个月发方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是工伤员工本人在受伤以前的十二个月之内的每月平均工资的收入。职工所在单位若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的,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

二、工伤期间可以要提成吗?

有的。如果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是要负责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也需要发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三、停工留薪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加班费,这里的工资均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内职工虽然未上班,但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而正常工作时间显然是不包括加班时间的。因此,“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内所计发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即不包括加班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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