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在其父亲或母亲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也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规范》 第十三条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申报出生登记。女方为现役军人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所生子女可在女方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可在其父亲或母亲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也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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