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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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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丢失对公司有影响。购买证遗失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凭登报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证手续。如果是未开具的空白遗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取得的遗失的,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在接受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后,以原来的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的专用章作为记账凭证,开票单位不能重新另开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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